第59章中国燃气LPG销售量2012年前将增5倍
目前如何保障城镇化建设不被地方政府扭曲为强征、强拆的借口?如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不被侵犯?近年来,实践中发生的一些因征地、拆迁权利被侵害的农民以死抗争的极端事件,往往都是当事人在穷尽了一切公力救济途径而不得之后才采取的。
我们国家当初设立城管部门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莫于川: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开始重视城市建设,把重心放在城市建设上,叫做人民的城市人民建,但却忽视了城市管理。《行政强制法》还规定,在采取强制手段之前,必须先采取非强制手段,非强制手段没有穷尽之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即便在非强制手段穷尽之后必须采取强制手段的时候,也要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也即先尽量采取最小伤害的强制手段。
领导人下死命令,往往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瞎指挥,可谓目标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城管部门根本没法完成任务,但是领导又硬性要求他们完成。该法第五条的这段原话是: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所以,城管执法存在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或曰缺乏高位阶立法的问题。例如需要先规划、建设好某个功能区,后续才便于该功能区展开正常的运营、运转、维持,这叫规划在前、建设在中、城管在后。中国网:城管面临着什么样的执法困境?莫于川:除了体制不顺、认识滞后等问题之外,城管执法主要还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和执法手段不足的困境。
如果城管执法队员对于现代行政执法又缺乏正确认识,那问题就更加严重,风险会成倍增加。这时人们才想到须要注重城市管理,要兼顾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这是设立城管的初衷之一。充分保护被告权利:国人脑海中通常充满了老爷公庭咆哮的形象定格,在国人的思维定势中也将被告人与坏人等量齐观。
因为谁也不能确保追诉和审判不出错,强调程序正义,乃是确保实质正义的关键条件。控、辩、被告人、证人各方掌握的信息和内心想法更是事前无法穷尽,在此情况下,官方依然决如期公开开庭,亦算是勇气、智慧兼备。对被告人的文明对待:被告人不着囚衣,不带镣铐,不在庭上对被告羞辱性喝斥,允许被告人坐着申辩。但文明法庭本身是文明法治、文明政治的一部分,未经审判不为罪,是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
薄虽然曾经是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政治人物,但其毕竟只有主政大连、重庆等地方的政治经历,绝大多数国人对薄的认知不过是陌生的神秘、神秘的陌生,而缺乏感同身受的苦乐比较,因此伴随审判进行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对薄祛魅的过程。如此对待,既利于审判服众,也有利于消除被告的逆反对抗心理。
薄在庭上全盘否认对其贪污、受贿的指控,当然不能被解读为尽在预料之中的沙盘推演。这些笔录包括证据录音和证人证言,也包括庭审参与各方的言词。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法治的一条基本准则,否则,暗箱操作虽接近真理,却也难以服众。惜乎过去太多审判都是过程形式多于实质,造成社会大众对法治的不良观感。
最为合适的态度是宽容、多元,求同存异。为求惩恶扬善可以不择手段的实质正义观,导致了既往诸多刑事审判中被告人的权利不被重视甚至被粗暴剥夺。尽管对这样一个关涉重大、万众瞩目的审判,官方事前不可能不进行缜密的安排,精心设计周密的预案。薄案审判历经三日,即将落下帷幕。
为了个案搞定,牺牲基本伦理价值,鼓励相互欺诈相互告密,其得失利弊如何,着实值得考量用成王败寇、命运沉浮、忠歼善恶、因果轮回来解读薄案的审判,曾经成了舆论的主流。允许证人出庭,在庭上质证过程中演示有针对性的攻防:过去中国的刑事审判尤其是职务类的犯罪审判,主要依靠证人证言、被告人口供和其他书证、物证进行。
古有亲亲相隐制度,当下台湾、日本等相关法律也规定不得强制直系亲属相互指控。我们对任何人不管情感上多么排斥,道德上多么嫌恶,但充分保护每个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人权,是每个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前提。
尽管很多人认为这是基于被告人的特殊身份给予的特殊礼遇,是其他N多被告人可遇不可求的奢望。本次薄案庭审某种意义上是对中国多年来法学教育的一种集中检视。但愿本次济南中院开创的审判公开典范,能够伴随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继往开来。尤其第一天庭审中薄与证人徐某的对质,一问一答,堪称精彩。一切历史都未必是当代史,对一个事件的真假厘清、意义解读也许需要足够的时间跨度,在此意义上说,即便薄案审判落幕,亦还是余音未了。他们在庭审中展现的理性、平和、专业水准、形象气质,足可以为中国推行法治大力加持,也能回击中国不适宜开展法治的流言。
尽管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能强制被告人的近亲属作证。但官方心里也明白,既然是由人参与的审判活动,就不可能象预设的计算机程序毫厘不差地进行。
即便是薄似乎篡改了脚本时,审判亦按正常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充分展示了官方准备承受风险的高度自信。本次审判,本可以用情况特殊,关涉国家机密等理由回避公开,掌控审判风险,但官方毅然决定迎难而上,可谓勇气可嘉。
但法律原意是否排除证人自愿作证和被告人主动要求作证的情形,是颇值得研究的法律解释问题。大多数国人未必内心确信这是一场法治的胜利,当下孱弱的司法的确难以托负起将巨枭关进囚笼的重任。
由于薄身上承载了太多的爱恨情仇、恩恩怨怨,因此对薄案审判的观察、评论要做到理性的客观,着实是一件不易的事情。本次参与审判的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绝大多数都是中国法律院校自产作品。但薄的抗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还表现为允许海内外媒体尤其是国内媒体对庭审实时、多维报道。
更突出表现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及时开通法院微博直播,开创全国法院庭审笔录主动全部直播之先河。一个焦点案件的审判场是集中展示一个国家法治元素的重要场合,本次审判确实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
从此意义上说,薄在法庭上出乎意料(或在意料中)的表现,是以他个人命运的诡异悲喜,用一种另类的方式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法治的进步.谷开来对其丈夫薄的指证,是本案的一个重要看点,也是可能击倒薄的最后一根稻草。尽管部分媒体或诸多网民,认为薄是狡辩抵赖,其行为犹如唐吉坷德挡风车般可笑,或者是飞蛾扑火般的徒劳。
正所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公开不仅体现在旁听公开,在济南中院现有审判硬件设施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开放到庭旁听的空间。
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薄熙来案 。本次薄案审判几乎完全保护了薄的辩护权。谷作为关键证人未被传传唤出庭,似乎构成本案质证环节的瑕疵。如此时长的审判,对庭审参与各方身心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但对亿万旁观者来说却似乎没有拖沓、煎熬的感觉。
审判公开,既能达致释法明理的效果,又能制约审判专横,防止司法腐败。而且由于信息占有、认知角度等方面的不同,因此不能苛求对薄案审判有高度一致的结论
证据显示,薄熙来全无视组织原则、行政程序,任人唯亲,牵线搭桥,完成了一桩桩肮脏的交易。可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公平、公正、透明是这一大案的庭审特征。
若真如此,很难想象人证体现的拙劣犯罪过程竟然如此简单瞒过了他的英明领导。案发之前,薄熙来一直粉饰自己明察秋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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